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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 “华旺勤学”企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4-17 [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激励学生学以致用、追求卓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资助设立华旺企业奖学金,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二条华旺企业奖学金由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助设立,成立华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其成员由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

华旺奖学金的名额每年一共23(班),原则上每年3月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华旺”奖学金分为学业优秀奖、笃实励志奖、学风示范班集体奖。学业优秀奖针对学院全日制大二学生,奖励标准为学业优秀一等奖2000元,共2名,学业优秀二等奖1500元,共3名,学业优秀三等奖1000元,共5名;笃实励志奖针对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共10名;学风示范班集体奖针对学院全体班级,奖励标准为2000元,共3个班级

华旺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2.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学风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符合资助企业相关要求意向到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产业方向就业的同学,优先考虑。

华旺”奖学金学业优秀一等奖评定条件:

1.进校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

2.评选当年各类所修课程成绩考试一次通过(不含补考通过);

3.恪守学术诚信,积极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等方面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4.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能给班级同学做好学习带头表率作用,无迟到、旷课记录(含早读课)

华旺”奖学金学业优秀二等奖评定条件:

1.进校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0%;

2.评选当年各类所修课程成绩考试一次通过(不含补考通过);

3.恪守学术诚信,积极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等方面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4.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能给班级同学做好学习带头表率作用,无迟到、旷课记录(含早读课)。

华旺”奖学金学业优秀三等奖评定条件:

1.进校以来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0%;

2.评选当年各类所修课程成绩考试一次通过(不含补考通过);

3.恪守学术诚信,积极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等方面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4.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能给班级同学做好学习带头表率作用,无迟到、旷课记录(含早读课)。

“华旺”奖学金笃实励志类评定具体条件:

1.符合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条件,生活俭朴;

2.评选当年平均学分绩点及综合素质评价名次在前20%(含20%);

3.在团学、班级、科研等方面能起到带头表率作用;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华旺”奖学金学风示范班集体奖评定具体条件:

1.班集体有凝聚力,在日常学习、活动中体现出勤奋、团结、向上的良好班风;

2.学习目的明确,班级学风严谨,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3.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课出勤率达90%以上,鲜有迟到、早退、旷课现象,教师反映好;

4.学习效果明显,国家英语四、六级通过率及计算机通过率排名在同年级前列;

5.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班级学术氛围相对浓厚,获奖人次多;

6.全班各寝室在校院各次卫生检查中均在及格以上,且没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

十一 “华旺”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学院学工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学年第二学期的开学第一周,由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工组初审,将建议名单报“华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定,并公示一周。

第四章  奖学金发放

十二 “华旺”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奖励证书。

十三  对已“华旺”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学金,并依据其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对已获奖学生,如果在奖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处分的,取消其奖学金。

第五章  

十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浙江科技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负责解释。